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琴踪剑影 > 分卷阅读132

翻滚,伴随着自己曾经最喜欢的低沉淡然的声音。他叹了口气躺倒在柔软的床榻上,试图在乱成一锅粥的脑子里扒拉出几个补救的办法。他和温景尧说到底没什么差别——感情经历方面几乎都是一张白纸,过去所有的小聪明不过是纸上谈兵,一旦遇到了要真正解决问题的时候,就跟涉世未深的小孩一样茫然无措。

手机的通知灯在黑暗中不断闪烁,伏麟划开屏幕,看到了两条消息。

其中一条是小鱼儿发来的,问他怎么忽然不见了。伏麟想了想,回了句“对不起,今晚遇到特殊情况不能上线了”,没有解释原因,反正已经没必要非得找个合理借口了。

另一条是曲言几分钟前发的,“有空的话速来黑糖”,内容没头没尾,很符合这人的一贯作风。“,一个“从良”的混混朋友开的。为了避免和那些人接触,伏麟很少踏足。现在他盯着那行字许久,忽然觉得今晚出去喝喝酒也不错。

他给曲言回复道:“等着,就来。”

送走物管之后客厅里恢复了之前的安静,温景尧坐在沙发上不知道想些什么。伏麟穿好衣服走出房门,视线刻意绕过了沙发上的人,直接走去门口换鞋。

“……我有事出去一趟。”

“这么晚了,你去哪?”

现在时间才八点多,其实并不晚。

“曲言找我。”伏麟弯下腰系鞋带,尽量用平缓自然的语气说,“今晚可能不回来了。”

“……”

温景尧怔了一下,突兀的问道:“你生气了?”

伏麟摇摇头,唇角泛起苦笑:“我哪有资格生气?”

事到如今,就算结果注定失败,他也不后悔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人。

当初如果不是自己选择了刻意制造“缘分”,而是一味的停在原地远远看着,他们之间恐怕很难有交集,说不定永远都不会等来相识的契机。

暗恋的感觉就像芬芳诱人的金桔。外皮是甜的,果肉是酸的。起先吃进嘴里会被甜味迷惑,细细一嚼,浓郁的酸味破壳而出,弥漫了整个口腔。即使被最初的味道欺骗,那股甜也是真实的,醉人的,令人留恋的。

“当初买号去龙湖,除了在浮世待得不开心以外,还有另一个原因。”

伏麟背对着客厅,把额头轻轻靠在打开了一条缝隙的大门上。闭了闭眼睛,他终于下定决心,主动戳破了这层窗户纸。

“因为我对你这个人很感兴趣,所以无论游戏还是现实,都希望能多了解你一些……没想到渐渐的,就真喜欢上你了。”

随着最后一个字尾音消失,室内又迅速恢复了连掉落一根针都能听见的状态。

迟迟等不到对方的回应,伏麟舒了口气,推开门走了出去。

“晚安。”

“……”

温景尧的情商处理器正在超负荷运转中。

情情爱爱的话题他一直敬而远之,这种没有明确定义、没有数据支持、传说还会降低智商的感情对他来说是非常麻烦的东西。小时候家里管得严,很少让他接触电视剧和闲书,顶多只看过几本童话,那时候他从《灰姑娘》、《白雪公主》之类的故事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王子都是看脸选对象的。很长一段时间,温景尧都认为爱情就是找一个顺眼的女孩,在法律允许的年龄段结婚,完成人生的必要任务。

长大以后被动地见识了一些周围人的感情纠葛,也逐渐了解“谈恋爱”是怎样一种复杂的活动,可惜身边唯一关系亲密的朋友吴卓凡没有给他作出好的榜样,从小学开始就办家家酒似的早恋,造成了温景尧在参考标准上的严重混乱。

不过至少能肯定的一点是,恋爱通常发生在一男一女之间,小概率地也会发生在同性别的人身上,但他和伏麟并不属于这个范畴。

至于为什么……

因为能让伏麟抱持这种感情的人,不是叶玄穹么?

既然为了叶玄穹可以丢下他一走了之,不就证明叶玄穹比他更重要?

“喜欢”这个词可以有很多含义。喜欢亲人和朋友是一种喜欢,喜欢猫猫狗狗花花草草也是一种喜欢,喜欢吃皮蛋瘦肉粥、冰火菠萝油、草莓西多士依然是一种喜欢……温景尧本能地把自己和草莓西多士划分为一个级别,却又有些不甘心地打开平板电脑,试图查阅一些权威的心理学书籍。

一头扎进书海翻了大半个小时直到家里来电,他依然没有翻到任何可供实际参考的理论。

倒是网络检索助手多次提示他,想找的条目是不是“青春期心理障碍”?

温景尧闷闷不乐地把电脑屏关了,扔在一边。

会吃醋迁怒胡思乱想,实际上都是典型的陷入恋爱的特征。姗姗来迟的初恋在不知不觉中叩响了他的心门,让他的情绪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敏感和浮躁。

平板忽然唧唧叫了两声,原来是吴卓凡见他在线,发来了语音消息。

“温总在干嘛呢?”

“看书。”

“今晚你不打副本么?”

“吴卓凡。”

“诶,在?”

“停电的时候,你会把‘喜欢’的人丢在漆黑的房间里,自己一个人跑出去玩吗?”

“开什么玩笑,正常人都不会吧?”

“……”

“喀”一声,温景尧大脑里的情商处理器彻底当机了。

伏麟在宽敞的大街上埋头走路。

走着走着忍不住向前跑了几步,索性沿着这条路跑到了底。有几分透骨的夜风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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