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幸福额度 > 分卷阅读52

“啊?啊,喔……”余时中突然想到什么,虚扶了脸色苍白的凌小姐一把,抬头对吴信道:“我送她回去,现在就走。”

“慢。”吴信对旁边的人打了个眼色,道:“出了什么事,不妨说说。”

凌午羚早被一众气势汹汹的男人吓得血色尽失,原本气色就颓靡,声音更是虚软无力,但她知道自己得好好抓紧这次意外的机会:“我听到消息,说是这里有我要找的人。”

这时候有个人凑到吴信耳边碎语。

“你找谁。”吴信似笑非笑:“牟一响从来不会来这里,你缠他的手下也没用。”

凌午羚脸色难看至极,余时中即时反应,才没让她跌倒。

“不过,看在余少的份上,我替你传个话。”吴信随意得挥挥手,后面立刻站出一个人朝凌午羚做了一个手势。

凌午羚本能有些退却,不安得频频向余时中求助,余时中还没想出办法,洛谦才已经站了出来,他拨了拨过长的浏海,略带烦躁道:“信哥,我来吧,你这样她还没上车就昏倒了。”

吴信无所谓,他从夹层掏出一支菸,洛谦才立刻双手接过,吴信笑道:“台阶倒是走得挺快,去吧。”

等人离开,吴信转头看向垂著脑袋不发一语的余时中,他挥开众人,只身一人走到他面前,低沉道:“余少不必紧张。”

“你是杜先生的人?”

吴信没想过他会开门见山,不禁笑道:“这话担当不起,我想七爷心中的人只有一个。”

这话答的不伦不类,余时中不想跟杜孝之的手下打交道,索性顺从得跟著吴信往酒吧外走。街口外早就有车在等,是几部黑色的轿车,夜色昏昧,余时中看不到车内的动静。

一个人从其中一部车下来,躬身把钥匙递给吴信。

这时候下起微雨,余时中把外套借给了凌小姐,衬衫的肩膀已经湿透,吴信不等手下撑起雨伞,就把风衣拉开,抬手罩住余时中的头,为他挡住寒冷的风露。

就在他们正要上车,另一部轿车突然打开车门,里头走出来一位身姿单薄的男人,清瘦而修长,远远看过去颇有冻骨寒梅的身姿。

吴信手上一顿,立刻用身体挡住余时中,因此,他没有看清男人的脸。

吴信不悦得低斥:“进去!”

那人久久没有动作,吴信再次低喝,这时候得已经换了一种语调,余时中觉得这湿雨的天气好像都能碰出火花:“我再说一遍,进去!不用我亲自去请你吧?”

吴信的反应出乎意料,跟方才云淡风轻游刃有余的模样截然不同,究竟是谁有这个能耐挑衅红宝街的主人,余时中没忍住探出吴信宽大的背影偷觑,没想到,那位轿车前的白衣男子也同样在看他。

街灯刺白的反光,居然让一身白衣的男人看起来妖异非凡。

男人的声音明明温润似一颗颗圆滑的珍珠,但触手又如同冰块冷入骨髓,他对吴信的威吓视若无睹,轻声道:“猫跑走了。就在你刚刚下车的时候,他跟著跑了出去。”

吴信无声得笑了,有种山雨欲来的平静:“那好,我们等一下一起去找它,现在听话,进去车里。”

他又梦到父亲的书房。

这对他意义重大,因为他已经许久没有梦过了。

人人心中都有一个最纯净,最神圣又不为人知的境地,对大部分的人来说,可能是能让心灵伸懒腰的避风港,但对余时中而言,父亲的书房是一个惩罚,一个最乾净也是最罪恶的地方。

作家的话:

有没有人希望杜孝之回来~?

时中身体养的差不多了(喂)

还是一样希望大家喜欢这篇文~

☆、五十八

书房的正中央有一张书桌,和唯一的一扇窗扉坐落在同一条水平线上,那面窗户很大,足够一个人轻松得穿越过去,不论是清晨还是黄昏,晨曦或余晖都会均匀得撒落进桌面和坐在书桌前的父亲,不偏不倚,如同温柔的颜彩,还会发光。

父亲从来不在书房办公,雕刻木纹的抽屉里摆放的也不是公文,而是一格一层分门别类,排列整齐的机械零件。

父亲总喜欢在假日闲暇,老僧入定般坐在书桌前一动也不动,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期间他不说话,不分心,安静的呼吸,直到整间书房只剩下他由鼻息交换出来的静谧。

他的手却不曾停歇,跟墙上的挂钟琴瑟和鸣,这时候,长短指针交替的滴答声,不再只是时间的脚步,而是父亲他创造出来的节奏。

书房是父亲的工作室,他把收藏的钟表拆卸成齿轮、发条等零件,再重新组装成独一无二的成品。

父亲最完美的作品,是一块怀表,他曾经稳妥得亲手交到他的手中,他却把它弄坏了,碎得七零八落,连唯一保存住的表链,也被那个可恶的男人给拿走。

书房却是余时中的禁闭室。

父亲的书房就像是一个沉默的交流场所。父亲从来不曾责备过他,每当他犯了错,父亲就会处罚他禁足,而禁足的地点就是关在书房里跟他度过一整个下午。

他起初很抵触,也大哭大闹过,父亲从不予理会,反而闲适得坐在书桌前,专心致志投入工作。他哭闹累了,也逐渐被父亲的妙手给吸引,不知不觉也来到书桌跟前,双手攀上桌沿,安静得看著父亲小心翼翼得用工具拾起每一块零碎的片件,最后一点一滴拼凑成能够清晰得刻划时间的精品,对他来说,就像父亲赠与的宝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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