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言情总裁 > 重生反派女boss > 分卷阅读69

后一句,重点过滤琢磨,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你是说,想要跟你交往,必须要同意你和郑旭见面?”

小倩什么也说不出来,该死的身体本能,又特么把理智给压趴下了!

“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你一周,要跟郑旭见几次?”

“在我入学前,一周2次,我上学以后,两周一次。”

于明朗沉默几秒,似乎在算计着什么,小倩笃定这家伙不同意。

这种恨不得把脑门都纹上直男二字的货,怎么可能理解她的工作?

最好不理解,然后俩人散伙!

“可以见面,但是时间要我来定。”

“你想干嘛?”他竟然同意了?

于兵痞的工作时间是不固定的,他不可能每次都抽空跟着她,那他怎么会同意?

“我的人换着班的调休是没问题的,放心,保证你的个人安全。”他没时间,但是他有大批亲友团!

有他的人跟着,还怕郑旭那小子,随便动他的女孩?

“...最让我感到不安的就是你,于明朗,你找人跟着我,这事儿就这么过了?你就不追究我,没有心理医生资格证,就给人看病的事儿?”

“看好了算郑旭那小子有福气,看死了算他活该,上赶着找咱们看,他乐意怪谁?——对了,签个合同啊,看好了要多给钱,看不好了,看彪了看傻了,算他自己的,跟咱们没关系。”

这三观...小倩算是见识到了。

前世她还是太天真啊,以为兵痞长的浓眉大眼,像个正经人,结果没想到啊没想到!

这是个只要自己人不吃亏,不违法,其他的底线就是——没底线啊!完了,这家伙这样,她还怎么讨厌他?

“收钱了吗?”

“一小时50...”

“太便宜,那小子有钱,你加一条,治好了多收他点。”让你缠着我妞,老子宰不死你!

小倩觉得,于明朗头上,已经长出了恶魔的小角,揉揉眼睛,错觉,一定是错觉。

“这件事儿,我们达成共识了,接下来说说照片的事儿。”

拍亲爹的******除了她,估计不会有第二个人了。

“我必须要让我父母离婚。”照片是她的手段之一。

“胡闹!”

他面色一凛,小倩不服的抬头,这家伙是不是,又要上纲上线,给她讲道德了?

如果要那样,妥妥分手——咦,她为什么要用分手这俩字,什么时候交往了?果真是被他带跑偏了。

“陈小倩,我告诉你,你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是危险的,是触犯法律的!”

小倩板脸,三观不同不相为谋,她决定不要跟他交往了。

但是接下来,于明朗的话,让小倩大跌眼镜。

只见,他掏出一张照片,放在桌子上,用手一点一点的。

“离婚的思路没有问题,但法律观念淡薄!捉奸的照片,必须建立在几个基础上,第一,在你自己家拍到你父亲跟别的女人的照片,不传播出去,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第二,在野外发生的过亲密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就失去了狭义的私密性,视为行为人自己放弃了**的权利,因此,取的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较大。”

...一本正经的,给她普法?他是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第二硕士学位是法学专业!

“你看看,郑旭这家伙办事儿多不靠谱,这种拍摄在别人家中的私密照片,属于侵犯他人**,不仅不会被法官采纳,也会被人反咬一口侵犯他人**,这种触犯法律的事儿,也只有郑旭才能做的出来。”

于明朗把问题的重点,画了出来,然后严肃的,说出他最不满意的一条。

“而且,这种事,你为什么不找我?你遇到问题,想到的第一求助人,竟然不是我?这事儿如果我给你办,肯定合理合法,比郑旭干净的多!”

“...你不觉得,我不应该针对我爸?”

“特殊事特殊办,当父母双方发生冲突,站在对你好的一方保护家人,这并没有错,但是这里面的前提,一定要不触犯法律,你看看郑旭,拍这种照片,是想让你被反咬一口侵犯他人**?”

没有什么,比踩情敌,凸显自己高大上更爽,于明朗一口一个郑旭不行,简直不要太顺口。

“我没打算拿到法庭上,就给我妈看。”

“那也不行!陈小倩,你要时刻谨记,你是准军属,你做什么,都不能触犯法律!”

小倩这智商,也不是盖的,默默的品味了下他话里深意。

兵痞是不是告诉她,只要法律允许,她干啥都行?看谁不爽就干谁?

我天,这尺度,简直了!

“那于明朗同志,你认为,这件事要是让你办,你怎么做?”

第六十八章躺平了当地瓜踩

“我不是那种什么事儿都要插手的男人,但今天这事儿,你既然已经先找了郑旭,我就必须要出手。”

对自己妞好让她欺负,那是宠溺,让情敌抢了风头那是无能,坚决不行。

“我不让郑旭出手,我自己上,你也消停点!”

“丫头,你多大能耐我知道,你就不想考察考察我吗?这件事交给我,当成是考察,办好了让我以后保护你。”

小倩斜视他一眼,这货到底是精还是傻,上赶着躺平了给她当地瓜踩?

“不合格就下岗,退位让贤?”

“让谁?我就是最贤的人。”于明朗被她这一眼勾的,心都痒了。

“说吧,咸吃萝卜淡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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