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言情总裁 > 比他先爱的人 > 分卷阅读29

最重要的是他会和她开这种玩笑,或许就已经证明,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他愿意放下面具,他慢慢地对她敞开心扉了吧。

初徵心莫名地高兴,心跳的也快了。

然后,年轻男子站起来,俯身从她这里拿过戒指,直接走到隔壁一桌,往一位穿黑色连衣裙的女孩面前一放。

“你男友为你准备的。”

徐阵神情一如既往地矜持,那对年轻男女错愕地看了他一会,男方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立刻手忙脚乱地拿过戒指,重新跪下来向女方求婚。

——原来是服务生把戒指送错桌了。

初徵心看着徐阵坐回她的对面,笑着说:“没想到被我们遇见这么浪漫的求婚。”

“这种求婚方式简直缺德,万一女方将戒指误吞,算谁的责任。”

他平静地说着,像是纯粹在分析概率上的百分比,初徵心瘪了瘪嘴,早就习惯他这种奇怪的想法,只是忍不住好奇,还是继续问:“那要是换了你,会选择哪种方式?”

徐阵没能马上回答出这个问题,看得出对他而言这种情况根本不在自己值得费心去思考的范围以内,然而,今天她也就随便问出口了,他还是似乎认真地想了想,才说:“这种形式真的很重要?”

“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希望能被男友求婚的吧,不过,你也不能去人多的地方,其实我觉得挑一个环境气氛不错的餐厅求婚,也挺适合你的。”

徐阵不置可否,拿起眼前的玻璃杯喝了一口清水,也没有接话。

初徵心倒是没法再想象下去,如果他遇见一个情投意合,懂事乖巧,又能聪敏俊秀如他的女人……

她抿了抿唇,不再继续话题。

这个月份,夜里的气温适宜,徐阵目前住在公安局附近的宿舍,初徵心准备回家的时候,他说是顺路外加责任义务,就先跟着她坐出租车来到她家附近。

街上都是靡靡之音、浮世沉沦,初徵心瞥了身边这人一眼,年轻人在月光下的身影纯净如玉,眉清目朗。

“我家就在前面,快到了,不用送。”

她停下脚步的时候,徐阵微微侧了一个身,步子却完全没有退后。俩人莫名离得太近,她抬头都要碰到他的胸膛,有种暧昧的粉墨,几乎都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味道有种洗衣粉的香味,却是怪好闻的。

初徵心稀里糊涂,就匆忙地拽起他的手握了握,对着那张清秀过分的脸说:“这顿饭吃的很饱,感激不尽。”

徐阵敛着双眸,因为她的言辞而再次破了功,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眸,他点了点头。

“关于你父亲的事,我还没放弃,你也不能放弃。”

初徵心没想会等到他的这么一句话,她只是觉得除了感激以外,还有更多其他的东西,已经没法去描述了。

那么就暂时让他们这样吧。

……

与那样一个人相遇的一瞬,或者是一生,总能让你听见炽热不已的心跳。它往往叫你沉沦,让你迫切,更霸道的是,由不得你深思,也顾不及闪躲,哪怕现在你只能抓住一个微弱光芒,但他就是命定的那个人,幸好他是。

☆、第二十一章林中漫步

第二十一章

那天,徐阵把初徵心送进小区就走了,她洗了一把澡,打开电脑处理了一下事情,等到躺在床上的时候,忽然想起对方。

寂静而立,俊俏的眉眼,白衣黑裤,在幽暗的霓虹中反而变得格外醒目。

她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又说不上究竟是为什么。

随后,想起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种种,也想到在澄昌市的时候,被徐阵催眠醒来,那个短暂却意外的拥抱,他并不是很壮实,但他的胸膛比她想象的还要沉稳有力。

后来,也就睡着了。

……

五月的时候,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大领导安排他们这些医生分批去参加为期三天的“疗休养”活动,也算是为数不多的员工福利之一。

虽然还在实习,但初徵心也被安排在内,曹主任对她的情况有些了解,就跟她说,可以带上家里的小皮一起去河边,度假小屋能野营、吃烧烤,小男孩是最喜欢的。

初徵心提前去他的小姨家把小萌娃接回来,费小皮只要有的玩就最开心,抱着姐姐啃了好几口。

到了出发的周五早上,大家在指定的上车地点集合,一辆小巴士载他们这一小批的人也已经足够了。章蓉蓉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在车门口冲她低声说:“这次可好了,把我们和‘小公举’安排在一起。”

初徵心闻言向车上看去,只见靠窗坐着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孩,妆容精致,那是马院长的女儿马咏芹,她和初徵心是同一届的校友,只是两人没怎么交集。

据说,马院长是希望女儿出国深造,读个什么经济学,但女儿偏偏就喜欢那身医生的白大褂。虽然马院长不同意,但马咏芹特别有主见,他也没辙。

在精神卫生中心实习一段时间以后,马咏芹嫌弃这份工作又脏又累,干了一阵子受不了,就跑去其他大医院了。

初徵心也不觉得和她一起度假有什么扫兴,反正只要带着小皮好好放松一次就行了,她给人的印象一向很安静,所以马咏芹想必也根本不怎么记得她。

车子上了高架,再开到国道,因为已经过了节假日,道路还算是畅通。初徵心除了与章蓉蓉比较熟悉,路上也与其他几人聊了几句。

这其中,令人觉得最沉默寡言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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