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之后,沈桐把化验单随手塞进衣兜里,说:“又是一样的结果,为什么我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快死了?得了肿瘤的人都跟我一样吗?”
卢羽勋心里也没底,宽慰他说:“别想那么多,按时吃药,也许会有奇迹发生。”
沈桐笑了:“卢羽勋,我这个肿瘤可能跟你是一个性格的。”
卢羽勋:“怎么说?”
沈桐:“它一直提醒我命不久矣,但我就是感觉不到它想要我的命,你也一直在向我表达恋慕之情,但是我一点都不觉得你恋慕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卢羽勋也忍不住笑了,转过头凝视他说:“那么沈先生,请问今晚我可以得到你吗?”
沈桐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哼了一声:“别扯了,你不喜欢我这款的。”
“傻瓜,人的情感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卢羽勋揉了揉他柔软的头发,“我要是不喜欢你就不会陪在你身边好几年,更不会愿意照顾你这个说死不死还老爱折磨人的小迷糊!”
沈桐一听他说“小迷糊”三个字就浑身起疹子,立马转移话题:“不说这个了,华艺那边给我打电话说想把我的新曲子编专辑推出去,要求我去试唱。我没打算自己唱啊,他们怎么知道我能唱的?”
卢羽勋:“我说的,你不是想当明星吗?去试试吧。”
沈桐:“可是,真出道的话就会让苏烈看到我了,以后我死的时候就没办法再保持隐秘,那不就等于白忙活一场?”
卢羽勋:“没有白忙活,沈桐,他已经忘了你了。前阵子他去找过我,我怕他追问你的下落就一直避而不见,结果他只是给我传了口信,让我转达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去参加他的婚礼。我怕你听了难受,就一直没告诉你。”
沈桐没有作什么大的反应,简单道:“嗯,谢谢。”
这天晚上他熬到很晚都没睡着,就靠坐床头盯着日记本发呆。日记本已经写满了,他不想再写了,一页一页翻过去看,字里行间全是对苏烈的表白。
浓浓的爱意无法传达,像是暗恋一个不存在的人一样,心碎只有自己拼接,伤痛只有自己舔舐。这样的日子生不如死,他快受不了了。
确切地说,他是已经受不了了。
花廊的蔷薇又开了满枝,浅浅淡淡的香味儿随风飘进来,沈桐合了日记本,下床走到花廊里,眺望远处黑黝黝的坡田。有零星的灯火闪烁,夜色正醉人。可惜,他爱的人不在身边。
他再也受不了了。
于是第二天一早,沈桐跑了,他跑车站去买了最早的票,奔赴h市。
四年过去,h市的城市建设已经有了不小的改变,和他离开的时候不大一样了,而今的沈桐却没了唏嘘感慨的力气,窄窄一颗心,只装得下一个人。
到达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钟,那时苏烈正坐在云弧大厦的会议室听报告。沈桐做了登记之后就乘电梯上了楼,电梯里短短两分钟的时间他的心跳差点把胸腔震破,紧张到无以复加。
到了楼上,前台的助理问他要找谁,他说找苏烈,助理问他姓名,他又犹豫了。苏烈马上要结婚了,现在堂而皇之地来找他算什么呢?是想破坏他的新生活吗?
助理觉得他奇怪,就继续追问他姓名,沈桐被问急了,转身落荒而逃。
他本想直接逃回y市,巧的是卢羽勋打电话来问他在哪儿,他实话实说。卢羽勋非但没有责怪他,反而温柔地安慰,说既然来了正好见见华艺的负责人吧,他们晚上会在夜幕会所碰头。
沈桐听到这个会所的名字就觉得不对劲,晚上被卢羽勋接过去之后才知道就是原来的夜幕酒吧。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暴露在日光下的吸血鬼,心头极度不安,血管里的液体都快燃烧至沸点了。
但卢羽勋说这次见面很重要,希望他能坚持一下。没办法,沈桐硬着头皮上了。
沈桐在华艺的负责人姓方,是个梳着油头的中年男性,看见沈桐走进来的瞬间眼睛就移不开了。卢羽勋说还有几个重要的客人要来,他得出去迎接一下,沈桐拉着他微微摇头,他则拍拍沈桐的手背,示意他别紧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
卢羽勋一出去,姓方的男人就冲他身边穿西装的人抬了抬下巴,西装男立即走了出去,还把门给关上了。
沈桐警觉,随即站起来说:“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
“慢着,”姓方的说,“沈桐,你先坐下。”
会所包间是彩绘玻璃门,隐约能看见西装男就堵在门口,沈桐知道这姓方的不发话的话他恐怕是出不去了,就干脆坐了回来。
姓方的说:“沈桐,我是你的负责人,你可以叫我方哥。”
沈桐老老实实地点头,有些局促:“方哥。”
“嗯,你声音不错,长相出挑,有人捧的话肯定能红,”姓方的意味深长地说,“每年在我手底下大红大紫的音乐人数不胜数,但在我手底下慢慢过气的数目也差不多,机会我给,但人生会往哪个方向走都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你说是不是?”
沈桐点点头。
姓方的又说:“再好的千里马也需要伯乐,你是千里马,我是伯乐,我有能力捧红你,但……我不会无条件的捧你,伯乐也是人,有七情六欲,捧与不捧他也想看看这匹马好不好驯,懂不懂规矩。”
沈桐:“方哥,你想说什么?”
姓方的扬起半边嘴角:“沈桐,你想红吗?”
沈桐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