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心切,竟污了衣裙,让你们见笑了。”

“我先回去,改日再邀你们来府上赏花。”

何希蓝达成早退躲懒目的,衣袂翩飞地离开了,留下身后一堆赞扬声:

“何小姐真是心存孝道,她平日里多沉静,现在为了老太君高兴得都失态了。”

“女子当如是。”

“再没有比何小姐做事更妥帖的了。”

“是啊是啊。”

……

蒋小余气得头晕目眩,哪儿还有踏青的心思,她想跟何希蓝一样甩袖走人,却被丫鬟苦口婆心地劝住了:

“小姐,您是宴主,要是放下这些宾客走了,回头……回头大家又要说您不懂礼数了。”

蒋小余又气又委屈,为什么何希蓝做什么都对,她做什么都错啊。

*

魏致萱被抱上了马车,虽然抱着她的这个人类的怀抱很柔软,但她身体紧绷,四肢带力蜷缩着,完全没有放松。

要不是族中大巫从不出错,她早在被算计着做披风的时候就使个小法术脱身了。

魏致萱沉住气,准备等到最后一刻,实在不行再走,毕竟不管是人界还是妖界的话本子里,英雄救美都是在千钧一发时才会上演。

没想到她等来等去,等来另一个想把她做成护膝的女人。

很好,她要从披风改做护膝了。

魏致萱面色不虞,只想回到族里问大巫,难道她命中注定要被做成保暖用品?

她心里不高兴,体现在兽形上就是小狐狸小小的脸皱成了一团,委委屈屈,可怜巴巴,看起来就很不乐意待在马车里的样子。

马车哒哒地走,很快踏着整洁的青石板路回到了何家。

马车里只有何希蓝和赤狐,何希蓝正经了一路,下车前没忍住,lu 了把小狐狸,果然如想象中一般软绵绵,手感极好,很像堂妹家那只波斯猫。

何希蓝抱着狐狸,开始思考要不要养只猫顽。

她下了车,门房和迎上来的嬷嬷看着她怀里的毛团子,都吓了一跳。

“小姐怎生抱着只狗?”嬷嬷奇道。

魏致萱:?

她本来团成球,用背面对外头,没想到被当成了狗,气得魏致萱抬头怒视那人类。

何希蓝扑哧一笑:“不是狗。”

嬷嬷此时才看清这毛团的脑袋,更紧张了:“原来是狐狸,小姐怎能亲自抱着这种野物,万一伤着了可如何是好?还是赶紧给老奴罢。”

何希蓝垂眸,看了两眼赤狐,道:“不碍事,它很乖。”

她顿了顿,“不过,到底是野物,不喜与人相处。你寻些药来,再送庄子上养阵子,待伤好了,就让猎户放入山林吧。”

“小姐仁善,老奴这就安排下去。”

魏致萱支棱着耳朵:怎么不做护膝了?

不懂人间规矩、心思尚且稚幼的魏致萱有点想不通,但狐妖一族灵气浓郁,对天道至理这些摸不着的东西感应很强。

在何希蓝提出把她送走时,她直觉就是要留下来,留在这个人身边。

魏致萱敏捷善思,立时明白过来,她的有缘人,应当就是这个女人了。

不能走,死也不——不对,是不到被做成护膝的前一刻都不能走。

魏致萱下定决心,那边嬷嬷已经要伸手接她过去,魏致萱此时不能显露自己的真身和能力,只能靠着这副可怜幼小又无助的亚子博取人类的爱怜。

她当机立断,爪爪勾紧了何希蓝的衣裳,抬头用**的黑眼睛看着何希蓝,边看她,还边在何希蓝胸前蹭着。

狐妖别的本事不算大,但魅惑是与生俱来的天赋,体现在幼兽身上,便是让幼兽看起来更让人心生怜爱。

果不其然,嬷嬷就心软了:“小姐,您看这小东西,舍不得您呢。”

魏致萱正洋洋得意,就被何希蓝伸着指头、顶着额头往后推,把毛脑袋推远:

“刚刚还不高兴呢,现下又谄媚起来,真是善变。”

魏致萱:?

何希蓝摆明了嫌弃小狐狸这三心二意的品性,嬷嬷却还在想:

“若是养在府里,倒也不错,时不时还能见一眼,好歹是份善缘呢。”

何希蓝摇头:“它生于山野,自当长于山野,才最适宜,何必困在府中。”

说完,何希蓝又补充:“听同窗说,狐狸长大后便不美了,还是送走罢。”

魏致萱听前一句时还有点动容,待听到后一句,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个女人:

不美了?

你居然质疑我狐妖一族魏致萱的品貌资质???


状态提示:第2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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