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知道。”

正因为是这样才更好笑!

林归雁与电视剧里的演的古装美男不同,穆辞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大概林归雁的样貌过于古典美了,性格又这么认真严肃,这样的人却像报菜名似的说着现代武器的名字,哎哟,这反差......

穆辞好不容易把笑意压回去,并由衷地赞叹一句林归雁记性真好!亏他记得住!

穆辞伸出左手来,给林归雁展示自己中指上的那枚圆环:“你帮我做的那些,都在这里,我全带着了。反正有这个戒指,都带着也不沉。”

林归雁嗯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片刻后,他嘱咐穆辞:“你第一次出远门,我抽不出身来陪同,万事当心。试灵大会的成绩不必挂怀,我不介意。”

穆辞心道,好巧,我也不介意。

并非穆辞毫无上进之心,只是原主这身子骨他实在不敢恭维,他刚穿来那几年,十天有八天都在床榻上躺尸,纵使天生灵力充沛,可到底是耽误了基本功的练习。加之穆辞并没有继承到原主的记忆,对于如何运转灵力一窍不通,林归雁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见成效。这也是他不曾参加试灵大会的原因,不是病得去不了,就是去了也打不过别人。直到后来,穆辞无意间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一套修炼方法,在林归雁的帮助下,可算是有了自保的能力。

只是这方法在试灵大会上毫无用武之地。

枪炮无眼,出招就是人命,试灵大会目的是切磋技艺,讲究点到为止,而不是要打个你死我活。

穆辞总不能上了台,举着枪一阵扫射,给人尽数打死,那还了得。

不过,穆辞若是没有这些武器的加成,那就只能躺平任欺了。

虽然第一次登台就被人打得落花流水有些不太好看,但穆辞知道扬长避短,他受条件限制,并不具备在切磋上逞强的资本。反正在这本书开篇的剧情前,他肯定是死不了的,那何必自讨苦吃,作无用功,还不如就老老实实地认输。反正教不严师之惰,他们还敢当着挂逼男主林归雁的面指指点点不成。

见穆辞难得听话,林归雁手一挥,从戒指中拿出一架体型不小的物体。

穆辞抬眼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林归雁将这架武器与穆辞手中:“你之前说的火/箭/筒,是这样的吗?”

☆、低调行事的炮灰

穆辞不用剑,自然不会御剑,他本着低调行事的原则,婉拒了林归雁的那头硕大白鹿。虽然他穆某人脸皮不薄,可若真是要他高调张扬地骑着千年白鹿出场,然后在众目睽睽下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他认为还是默默无闻被淘汰看起来更体面一些。

步行虽累,总好过被人嘲笑:“你是个锤子的修仙人,我拿块水果放在地上,白鹿都比你打得好。”

好在今年的试灵大会在闽州举办,路程不远,加之有林归雁赠予穆辞的加速符,不过三日的功夫便走到了。正好赶在大会举行的一天前。

闽州城内,人声鼎沸。

一年一度的试灵大会乃是修仙界一大盛事,不管是名门望族或是小门小户,不管有没有本家的后辈参选,哪怕是不修仙的平凡人家也爱凑这个热闹,足以见得大众对试灵大会的重视。每逢试灵大会,修仙小报的销量就比往日还高上一截,赌坊老板更是笑得合不拢嘴,酒楼客栈等等第三产业都能趁机捞一笔油水。

别看林归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喂圣贤鹿,其实林归雁自己也是在试灵大会上名声大噪的。

据说林归雁夺取榜首时年方十五,真真是个天才少年,而后来也不负众望,修为一年更比一年强,不少眼酸林归雁的人日日等夜夜盼也没等来一个林仲永。

或许这就是爽文男主吧!

穆辞跟随林归雁多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出过远门,对试灵大会只是有所耳闻,直至今日才算亲眼得见。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试灵大会就相当于现世的世界杯,就是不知观众们是否有球迷们的热情,各大世家门派有没有粉丝什么的,看完比赛会不会为了输赢而吵上几个回合?

正逢盛夏,闽州又处南方,天气着实又闷又热,更何况闽州城内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来参赛的修士或是来围观的看客。穆辞望着面前一颗颗攒动着的人头,他感觉自己快窒息了。

什么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穆辞终于体会到了。其实,在他出发以前,林归雁思量许久,还是与他道:“若是不愿,不必勉强。”是穆辞自己非要逞能,美名其曰出门闯荡,见见世面。早知如此,他就该让林归雁把那封信给烧了,这么热的天气,他本该是赖在床上看杂书吃零嘴,而不是在这鬼地方活受罪。

穆辞瞥瞥嘴,从储物戒中拿出玄凝珠,揣在里怀里,这才略微凉快了下来。

他还有功效更大的玄凝珠,但林归雁不许他用,所以这次出行未给他准备,理由是他的身子骨不比常人,不得贪凉。

各家客栈爆满,穆辞一时找不到住所,此时日头正毒,实在不适合在街上闲逛。穆辞一溜身,钻进一家茶馆,点了一壶凉茶来。

穆辞拿着林归雁给的钱假大方,店小二见穆辞出手阔绰,美滋滋地给穆辞上了最好的茶水来。

不消片刻,穆辞身后传来声音。

“我猜,今年贾家会赢。”

“何出此言?”

“这贾家可是有主场优势,试问在闽州这一带,有谁的势力拼得过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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