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古代耽美 > ‘主人’ > 第44节

道士叹道:“惑哉!命将休矣却执迷不悟!”

书生恼了,他想那道士定是借伏魔为名上门乞食,将其赶出院门,不让其入内。

可书生又心疑,夜晚蹑迹而窗前窥视,乍见一狞鬼,面翠色,齿巉如踞。铺人皮于榻上,执彩笔绘之眉眼,画完掷笔,举皮,如振衣状,披于身,遂化为女子。

睹此状,书生大惧,晦之已晚……

书生因贪色,被披着画皮的厉鬼裂腹掬心……

这是东方凌鹫给我讲的众多故事之一,也是我最为厌恶的一个,现在思来只觉可笑、可悲,原来我同那厉鬼是亲戚。

我以人为食,却要人们来爱我这个食人怪物,多么可笑的逻辑。

望着茫茫草原,我不禁悲鸣出声。

许久……

“姐姐你生病了吗?”

一个牧童骑马跑到发呆的我面前关心的问,他说的是突厥话,从他的语言和地貌我判断出这里已经是突厥的领地——就是虎眼的草原王国,原来我不知不觉飞了这么远。

我对跳下马的牧童用突厥话懒懒的说:“我不是姐姐是哥哥,我没有生病。”

“你是男的?”黑黝黝的男孩狐疑的打量着我,“你是男人,怎么这么单薄?脸色这么白分明就是生病了。”

我无精打采的笑了笑,道:“这是天生的。”

“天生的?好可怜,你这么瘦巴巴没女人愿意嫁给你的。”

我很无语,“小孩子不懂,这样才漂亮。”

“才不漂亮呢!”小男孩一口否定,“我姐姐那样才叫漂亮。”

“哦?是吗?你姐姐什么样?”

小男孩站在地上大喊,一会唤来了同他放牧的姐姐,我看后更是无语。

男孩的姐姐是个成年女子,脸就像男孩一样黑里透红,五官还算端正,可身材健壮的不输男人。

我知道人种和地域的差异,在审美上是有差别,可没想到会差这么大。我住的国家和这个草原王国只有一山之隔怎么文化的分歧这么大?与之相隔更远的北甲国审美观也没差这么多。

就在我们讨论美的标准时,无人看管的牛羊走散了,两姐弟急了,丢下我上马去追赶走散的牛羊。

我看着他们一阵忙活,最后忍不住插手帮他们收拢羊群。事后,他们作为回报请我去他家做客。

我现在情绪低落,不想落单,也不想见熟人,和他们去刚好可以分散心情,于是我决定同他们走。

到了他们的帐篷,果然这家人都把我当丑陋的病人看待。想当年,这个国家要把他们像熊一样的公主嫁给我,却被我讽刺的回绝了,因此还引发了战争。交战时,虎眼他们见我都不为我的美貌所动,原来人家认为我这种是丑。现在想想,人家公主也许认为我是瘦猴精,要许配给我已经极为不情愿,再遭羞辱的退婚当然会怒。

唉……我不仅感叹:真是众口难调。

男孩的父亲打量我一番后,拍着我的肩头说:“小子,你应该多练练,看你比女人都弱。”

我懒懒地回道:“不要以为自己长得壮就一定顶用。”

“行呀,有点爷们的脾气,来比试比试。”

突厥人好斗,我是知道的,面对这虎背熊腰的男人的宣战我接受了,可我也没动真格的,只是站在原地生了根般,任他推、拉,纹丝不动。这也算不伤和气的一种文斗方式。

男人见提不动我,也收敛的笑脸,认真起来,再认真结果还是一样的。

聚集的其他帐子来看热闹的人多了起来,也有忍不住上来试试身手,结果全部自讨没趣。不论是力量还是技能,我都是压倒性的胜利。他们不服,说是要请他们国家最强的勇士同我比较,叫我不要走。

不走就不走,反正我也没目标,于是我就住在男孩家里。

“行呀!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是他们的评价,男孩也对我另眼相看,追着我问是怎么练成的。我说是天生的,他丧气的说:“好羡慕呀!天生神力,这是后天怎么努力也达不到的。”

我笑了笑,没在说什么,夜晚的草原一片欢声笑语,招待客人的篝火晚宴自是少不了。

一连数日,我看着这家人早上放牧,晚上其乐融融的相聚在一起,好生羡慕,好不凄凉。

他们对我很好,很热情,可这份热情只限于对人类的我,如果我去掉伪装会怎么样?韵量很久,我没有付出行动,我不想破坏这种气氛。

今夜,他们又宰了一头羊烤着吃,整个过程我都看在眼里,再看看他们饲养的其它牲畜。它们被人看护,被人豢养,不必担心天敌的猎杀,不必忧心冬天饥寒交迫,它们可以无忧无虑过完它们最美好的时光,而代价是被饲主一刀捅死,献出自己的一切。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你要安逸的生活,就要付出相应的报酬。”

这是谁说的话,我记不起来了,可我笑了,我觉得自己好傻,为何要钻牛角尖自寻烦恼,只要我一直披着这张人皮,我就是人,我所喜欢的人依旧会围在我身边。

什么是高明的伪装,就是到对方死去也不让对方看穿,那就是高明。

只要我不显形,我依旧可以拥有现在的一切。至于那些盲目的狂热者,我并没强迫他们迷恋我,就让他们继续为我这个神话痴狂吧!我付出美貌让他们瞻仰,我展示出神迹供他们憧憬,我使他们的人生不在乏味,所以我从他们身上抽取一些血作为报酬也是应当的。

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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