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元并不知道他已经被好友冠上了“危险”的标签。

他觉得好笑,抬手摸了摸光头,道:“我们家枝之就是可爱。人家小姑娘不喝酒,就喝旺仔。要不你就换成旺仔吧。”

一个大男人,被比作小姑娘。

宁枝之脸色稍显不虞。

沈元意识到自己这玩笑话有些过了,连忙举起左右手,做出投降的姿势,一边往后退一边道歉:“我的错,我的错,我这就给你拿橙汁去。”

待沈元离开,宁枝之脑中紧绷着的线才逐渐松开。

“原来宁枝之还是察觉到了啊。”邰笛恍然大悟,他对系统说,“我还以为他一点都看不出沈元对他的用心呢。”

系统道:“宁枝之又不是白痴。一个男人,对他那么好,殷殷勤勤的,像照顾小姑娘似的,他怎么可能没察觉到?”

邰笛躺在沙发上,舒服地翘着狗腿,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你不是说沈元不喜欢男人吗?”

系统道:“是不喜欢。他喜欢女人和宁枝之。”

邰笛愣了一秒,仿佛感受到了真爱的存在。

系统无情地揭穿沈元此人,它说:“但如果有合他心意的女人出现,宁枝之就得靠边站,又变成所谓的青梅竹马。”

闻言,邰笛怔了片刻,抿唇,不再言语。

青梅竹马。

这四个字是邰笛心口一道不可触碰的疤。

系统察觉到了邰笛沉默的原因,便没再说什么。

空调的温度打得挺高,暖风口正对着他,宁枝之有点热。他剥掉身上的黑色羽绒服,随手扔在沙发的另一边。

庞大的羽绒服劈头盖脸地罩在了邰笛的头上。

它委屈地发出一声凄惨的“嗷呜”声,不停地用爪子扒拉着羽绒服。

宁枝之听出来,这是被他再次忽略的,泰迪犬的叫声。他没什么表情的,把羽绒服拿起来甩到沙发顶上,然后继续把狗抱在怀里。

剥开羽绒服的宁枝之,里头只穿了之前那件一字领的线衫,毛线缠得很稀疏,又薄又性感。

邰笛特意转了个方向。

把尾巴朝向液晶视屏,黑溜溜的眼珠子垂涎地盯着他两粒若有若现的突起。

这件毛衣远看没什么,并不会走光,否则宁枝之都不会穿出来。

也就是邰笛……那张淫。荡的狗脸都快贴进去了,这才能像有透视眼似的,看清那具温热的*。

这件线衫是他粉丝送给宁枝之的。

宁枝之对很多人脾气都不太好,唯独对粉丝的要求一应俱全,拿粉丝当个宝。

粉丝们听说宁枝之暂时养起了狗,留言说要他拍狗照。

宁枝之答应。

单是狗照还不满足,评论说要他的日常自拍。

宁枝之答应。

就连宁枝之身上这件线衫,由于有点性感,他平常都不穿。今天会穿,完全是应了粉丝说的“入黄v两周年纪念日”的要求。

它两条一蹬,脑袋一躺,小眼一闭,在它那无数毛发里的狗脸,隐藏着两坨陶醉的红晕,似乎早已飘飘欲仙。

“系统,你说,我要不要伸出舌头舔一口……”

第29章

舔一口……

舔一口……

饶是系统习惯了邰笛无时无刻的发。浪,此刻它还是忍不住青筋暴起,恨不得没有这个宿主的存在。

它叹了口气,显然已经放弃了他,道:“随你吧。以后这种问题,你自己做决定就好,不用问我了。”

邰笛歪了歪狗头,瞪着迷茫的黑眼珠,特别单纯地问它:“为什么?”

系统不忍直视,道:“因为我不想辣眼睛的同时还辣耳朵!”

“……”

邰笛委屈地吸了吸狗鼻子:“可是我忍不住嘛……”

这诱人的活色生香近在眼前,他做人的时候就不一定忍得住,作为一条毫无节操的泰迪犬,还不得立刻扑上去?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邰笛紧张地咽了一下唾液,通红着狗脸,尝试着伸出舌头——

有道十分煞风景的男声从闭合的门外传来,且愈来愈近。

“枝之。”沈元手里端着托盘,手上没空,索性用臀部将门顶开,他从热闹非常的走廊外面走进来,一脸的得意洋洋,“你猜我带来了什么好东西?”


状态提示: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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