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当腹黑遇上鬼畜 > 第54节

那时笑笑,抬了手来抵在我脸边。

“我知道你难过。是我的错,没有拦下那一枪,所以,无论你做什么,我都顺着你,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知道自己哭了,脸上湿漉漉一片。可是,一点都不觉得丢人。从很久很久前就知道,在这个男人面前,我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撒泼可以耍赖可以任性可以胡闹,我可以当砚宝,哪怕白发苍苍时,照样可以顶着砚宝的名字活成砚宝的样子。

如果,从很久很久前我们就在一起的话。

“你告诉我,当年引赫家人进叶宅的人,不是你。”

那时笑了,眉眼又弯成了好看的弧度,好像胸前插着的是领花,不是刀。

“我爱你,所以,永远不能也不会伤害你爱的人。”

“那为什么在你知道叶家要出事时不提前告诉爸爸?”

“因为,我只爱你。”

呵,永远都是这样。这个男人,对我有多温柔,对别人就有多残忍。

他有多爱我,就能多险恶。

我爱他。

可是,我爱的,是很多年前笑得干净的那海之,不是现在笑里有心计的那时。

那时,那时,那时的那时,多好。

“疼吗?”

那时不说话,收回手去微垂着眉眼看回来,里面有个面色苍白的我。

“我知道你很疼。你有多疼,我就有多痛。”

“修砚。”

“叶修砚爱你,并且一直希望长大后可以嫁给他的海哥哥。可是,叶修砚已经死了。”

“修砚。”

猛地拔出刀了,那时到底没忍住闷哼了一声。我满意了不少,这样很好,总算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痛了。

“最后一刀,是替我还给你的。”

最后一刀,我转手戳进了自个儿颈子。

敬你护我如斯。

还你一世恩情。

断你一生妄念。

☆、四十

我叫叶修砚,至少老爹给的名字,是这个。

出生在富贵但是底子不算太干净的家族,身份不错,如果长大后不务正业,就是个标准的二世祖。没有娘,但有变态老爹疼,也不愁吃穿的,总算生活如意。

有个收养的哥哥,大五天。但是感觉跟亲生的没什么分别,如果他不是小小年纪就绷着张脸装成熟的话,大概感情会更好。

还有个世交,准确地说,是从属下家的哥哥,大哥哥,疼我疼到无法无天甚至捎带着老爹都吃飞醋的地步。我喜欢他,并且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他,谁都不能跟我抢。

后来又多了个弟弟,长得像包子,但是耳朵看起来像草莓味,我喜欢。

本来生活照这个脚本发展下去的话我会更加幸福到无法无天,但是老天眼红,就给我改了剧本。

我家破人亡了。

爹死了,弟弟死了,全家人都死了,连带着下人都死绝了,最后剩下我,还被埋进了地里,跟老爹的尸体一起。狭小的空间,稀薄的空气,还有一具慢慢腐烂的身体。

那是会让人疯掉的一种境地。什么都看不到,呼吸里全都是腐败的恶臭。身体机能尚且运作着,就疯了样想法子让自己活下去。

你有没有吃过死人的肉?

开始硬得像石头样,嚼在嘴里有种恐怖的咸腥。慢慢地,就变成湿滑的腐肉,嚼都不用,可以直接喝掉那些烂掉的组织与器官。再久些,就有了会动的软体虫子在你周围动来动去。吃进肚子里后,会有种肠胃都被咬穿的错觉。

再久些,眼睛会忘记自己本来的作用,接着是声带,最后,大脑中主管情感的三叉神经会退化到让你忘却人类的基本反应,回到远古世纪。

可是,听觉会越来越敏锐。

直到某天,变成真正的地下生物。

是的,生物,非人。

算起来,我比较幸运,没在地下呆太久。不知道过了几天,我被挖出来了,伴随而来的是另一个透露我消息的人永远长眠地下。

哥哥把我挖出来了,还让我彻底远离了那些软体虫子与腐肉所带来的梦靥。他救了我,却不知道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是呵,有谁会信呢?一个五岁的孩子,心能有多大?又能对所谓yù_wàng了解多深?

可是,谁能知道,一个马背上夺来江山的族系,骨子里流着的怎么可能会是纯粹干净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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