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强强耽美 > 人鱼养龙进行时 > 第60节

笑容将野狼蛊惑,他着了迷一样地俯下头去,含住了婴儿手中的肉块。

肉的味道又咸又腥,实在不敢恭维。野狼铁青着脸,强迫自己将那坨肉囫囵咬碎,经过喉管的时候恶心得差点没有吐出来。

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有病。

婴儿天真无邪地笑了起来。

野狼无力长叹。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真的是……哎……千头万绪,总结在一声长叹。

野狼无奈地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婴儿眨巴眨巴猫眼石一般的绯红大眼睛,傻乐呵了一下,肚子叽咕作响,他又低下头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十五分钟后,野狼抱着换好衣服的婴儿走了出去。他的手里拿着一块软布替婴儿抹嘴,这小家伙吃得自己满脸都是油,简直就是脏死了。

婴儿眯着眼睛笑,任由他擦嘴,同时松开手里抓着的雪白羊骨,羊腿被他啃得一干二净连肉渣都不剩。他不但吃得很干净,而且还速度飞快,简直就像只饿坏了的野兽。

野狼眉头紧蹙,但过了会儿又松开了。算了,反正也想不明白,干脆懒得再想,不去管它了。

经过大堂的时候,一个女招待捧着木制托盘经过他们身边。

盘子上是刚从锅里取出的烤牛肉,热气腾腾地还冒着白烟,血汁和酱料混杂在一起,浓缩成难以言喻的奇妙芳香,勾引得人肚子直叫唤。

婴儿闻到那气味后,馋得口水泛滥,俩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他拽着野狼的头发不停用力往下扯,伸手指着牛肉“啊啊啊”焦急地叫唤。

野狼瞪着他的肚子心里直发愁。刚才那么大一只羊腿,足够三个成年人吃个痛快,但婴儿吃完以后,不但不觉得撑得慌,反而还觉得饿,难道他是什么怪物吗?

店家好奇地看着他们。

他觉得那件披风有些眼熟,但对这位客人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喂。”店家叫住了野狼,“你先别走。”

☆、第34章 饭桶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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