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经典耽美 > 悍青日话 > 第13节

我本该是个乞丐,应当挂一盏酒桶朝朝暮暮醉天涯,

却出落成个侠客,持长剑骑大马故作天下皆我家,

你羡慕我fēng_liú潇洒,

却不知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少年子弟江湖老,老来终去江湖了,

无碑无骨无人问,徒留虚名喟后人。

少年子弟江湖老啊,老来终于明白了,

明白那天涯是天涯,家是家,

待到白骨归家日,方始魂飞魄散时。”

唱到最后,程悍阔口满音,学了一声京剧中老生的猖狂大笑,那笑声荡气回肠余音绕梁,七分霸气三分沧桑,直听的台下一片叫好声,酒吧一时间仿佛成了戏院。

这歌极其难唱,词儿是古词,调却在京剧与摇滚中来回切换,但凡功力不够,即刻就得掉链子。

程悍清了清嗓子,对着话筒道:“忒他妈难唱!”

台下跟着笑,有一哥们儿喊:“喝口酒润润嗓子!”

刚说完,还真有人往台上递酒。程悍接过酒喝了口,又说:“不干了吧,干完等会儿唱歌打嗝。但我抽根烟吧?”

下面就又开始喊:“抽吧抽吧!”

程悍就一边笑一边点着烟,等吐出第一口烟才说:“本来在台上抽烟是一件挺不尊重人的事儿,除非像赵老大那资历,人别说抽烟,就是tuō_guāng了那都叫风骨。但今天来的都不是外人,要是让您不舒服了,您多包涵。要是您觉得我唱得不好,那你上来,咱俩唠唠。”

台下嘘声笑声一片,他又接着说:

“有人觉得我挺能装逼,但有人跟我讲过,说摇滚要是不屌、不拽,不够尿性,那就不是摇滚。以前我们乐队有个曾用名,”还没等说完,台下立即有个人喊出来:

“刑猛志!”

“对,”程悍用夹着烟的那只手冲那哥们儿指了指,“铁粉儿啊!这刑猛志,取自《山海经》,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在常山,头虽掉,但以乳为眼,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

陶渊明称赞‘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乃是神话史上最具反抗精神的人物。我们就想借此名来表达我们乐队的精神,可这名特别拗口,刑天乐队,叫不响。猛志乐队,忒糙,没有刑天。我们的鼓手就说,现在的乐队名儿什么样的都有,不在乎长点儿,干脆把这一句诗当乐队的名儿。

但你们想啊,要是主持人介绍说‘下面让我们有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乐队,’怎么听怎么傻逼!还没等唱,先背句诗。再有要是哪天我们发片,乐队名儿比专辑名儿还长,估计我们做封面人家都得加钱。

于是我们就把这诗简化为‘刑猛志’,但乍一听又像是人名。我们就想着,哪天要是红了,有人采访或者我们上台时就跟大家解释这其中的含义。

很悲催的是压根儿没人问我们,因为我们没红起来。”

他说得很调侃,但众人嘻笑的同时又有点儿感伤。

“后来‘刑猛志’就散了,成员一次次更换,到如今,已经不是最初的刑猛志了,但可喜可贺的是乐队改名为‘牢人’后果然就红了。想来我们还不够好,配不上‘刑猛志’的精神。但‘牢人’坚持下来了,并且一直朝着那个方向努力。

在座的各位,有梦想的没梦想的,有钱的没钱的,我希望大家都能记住刑天的精神,也希望,我们牢人有这个能力,将这个精神传递给你们,并在以后的生活里,能鼓励到各位。好了,说的太多,各位见笑。咱们继续唱。”

程悍抽完最后一口,灯光暗下,烟雾从他鼻孔散出,他那烈酒般的嗓音被烟熏过后更添沙哑,嘶吼时极具穿透力,听的是无限悲壮沧桑。

结果专场一结束酒吧老板就说有个女制作人要见他,初见时赵颖一身暗红色套装,眼尾已有皱纹,笑起来平添韵味。

“你很棒,我很欣赏你。”这是赵颖对程悍说的第一句话。

程悍当时只道是遇到一圈儿内的红粉知己,当晚二人只聊了几句便别过。

但后来那一个月里,赵颖频繁叫他出去吃饭,有时带着乐队的人,有时不带,见得都是鼎鼎有名的音乐人,看起来像要力捧。

可程悍却心里明儿镜的,赵颖的眼神越来越露骨,早已超出单纯的欣赏范围。

那天赵颖又叫他去赶饭局,程悍就推了,可她说邵彻也去,想想趁此机会把话说清楚也好。

酒过三巡,邵彻被灌的上吐下泻,赵颖的手就搭上了他的肩,当着众位陌生人的面,很亲切的表示:我很喜欢他,这是一人才。

程悍脸色已不太好看,又被逼着喝了几杯,等散席后,刚一站起来,他就觉得不对,竟连站都站不稳了,当即就给关青去了个电话要他来接。

可他被个服务员半拖半抱着架进间房间里,赵颖进来后贴上他的胸口,

“醉了?要不先冲把脸洗洗?”

她身上的高档香水一个劲儿往程悍鼻子里涌,即浓烈又骚气,闻得程悍又是想吐又是心绪难平的激动。

“赵姐,”程悍竭力保持清醒,“你这样做…不太好吧?”

赵颖笑的万般风情,“我做什么了?”

程悍推开她一点,有些费劲的说,“你给我下药了。”

“嗯嗯,”赵颖摇摇头,“你只是醉了。”

程悍懒得跟她说话,直接去拉门把手,赵颖却又贴上来,那胸脯软软的挤在他胸口,又伸手从他下衣摆下探进,不轻不重地勾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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