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昏君本纪 > 第96节

理所当然点头,“是啊,有什么不对吗?”

忍无可忍,冷风乍起,“确实是不对,陛下!皇子住在皇子殿,不是皇后殿!”

“哦,还分开住的啊,我还真不知道,龙吟,那,你在前边走,我跟在你后边好了。”夜合欢漫不经心道。

等天然冷风机冷飕飕刮到身前,悠哉的合欢皇帝,悄悄勾了唇角,乐得浑身抽搐。

话说,惹龙吟上火这项运动,似乎比逗司马杉还好玩!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章 千寻

章节字数:3596 更新时间:09-10-10 08:18

夜合欢看着眼前收拾很干净的孩子,骨瘦如柴,肤色苍白,尖尖的下颌,整张小脸,只有一双惊惧的墨黑的眼,突兀地嵌在上面。

看着缩在墙角的孩子,跟只小老鼠似的样子,七岁,看样子只有四五岁,夜合欢啊,你都造的什么孽啊!

缓缓蹲到他面前,尽可能温和,道:“外面太阳这么好,我带你出去走走可好?”

好象,俺连俺儿子的名字都不知道呵,举世难寻的失败的爹!

孩子圆圆的眼一瞬不瞬盯着他,眼里带着疑惑,孩子似乎已经不认识他爹了,那很好。

试探地伸出手,“来,我带你出去,你院子里有鱼、有鸟、有花,还是,要我着抱你?”

七岁的孩子,天真灿漫才是天性,鱼和鸟的诱惑,让孩子眼里升起了渴望。

小小的一只手,放在夜合欢的大手里,可怜到无以复加。

临近中午,秋日的阳光依然很烈,照在身上,炙烤的感觉。

夜合欢把七岁的孩子抱在手臂里,那重量,和何乐的儿子自己的小侄子差不多,小侄子才两岁。

这个孩子,不管是不是这个身体的,终是唯一的了。

因为吧,夜合欢对自己的前景,很有预感,就是——估计和女人是没戏了。

当然,事关子孙后代,也不能就一口咬定,有时间的话,自然还是有必要去试试的。

“母妃一直都怎么叫你?嗯?”

低声询问胸前的小脑袋,这个孩子,养肥了的话,指定是个小美男。

“……”细小的声音如蚊呐。

夜合欢笑,他肯说话就好,“我没听清,你大点声,别怕。”

皇子殿伺候的几个内官宫女,因为看到皇上来,都躲在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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