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销魂歌词(H) > 分卷阅读68

p的位置,这里虽然离舞台很近,但是因为角度和灯光问题,台上的人很难看得清台下观众的脸。

陶瓷的心情和以往每一次看戈锐演唱会时都完全不同,最初是粉丝的迷恋和疯狂,后来是作为恋人的激动和荣耀。而现在,却只剩下怅然和伤感。

这场演唱会走的确实是青春怀旧风,戈锐不仅演唱了很多他前几张个人专辑里的歌曲,还改编翻唱了不少他们学生时代的流行金曲。耳熟能详的曲子和足够煽情的歌词,让五万观众从演唱会一开始就沸腾了,演唱会几乎从头到尾都在上演万人大合唱。

这样的场面,这样的盛况,在歌坛,除了戈锐,再没有人可以做到。

在一片震耳欲聋的安可声中,戈锐再次登场。

没有华丽的舞台,也没有酷炫的服装,他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衣和枣红色长裤,拿着麦克风坐在舞台的边沿。在轻柔的背景音乐声中,他仰头望着夜空,舞台两边的大屏幕映出他俊朗的侧脸,他感慨道:“今晚夜色真好,好多星星啊……”

在大家对他的开场白有些莫名其妙时,他问:“我很多年以前曾经组过一个乐队,大家知道叫什名字吗?”

偌大的工人体育场,所有人齐声回答:“知道——”

“大家能一起喊出这个名字吗?”

“夜——星——”

“夜星——”

戈锐笑了笑,“谢谢大家还记得它,因为这个乐队,我结交了很多同样爱好音乐的朋友,因为这个乐队,我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可以说这个乐队是我所有青春时光的见证……现在,请在座所有听众,以最热烈的掌声和尖叫声,欢迎夜星乐队曾经的鼓手阿星上场——”

“不是吧?”

“阿星?”

“真的是夜星乐队以前的那个鼓手阿星吗?”

在众人的惊叫和掌声中,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从升降台下来,缓缓走到戈锐返场前在舞台中央准备好的架子鼓后坐下,然后举起鼓槌朝大家挥了挥手示意。

大屏幕没有给那个男人特写,只是远远地模糊地给了一个画面。

随后劲爆的音乐响起,在吉他、贝斯、电吉他和架子鼓的精彩配合下,戈锐演唱了夜星乐队曾经两首最脍炙人口的摇滚名曲——《光芒》、《你的眸色》,凡是喜欢戈锐的没有人没听过这两首歌的。

“陶瓷,你还记得吗,我送你的那块磁带就有这两首歌……”被舞台上和周遭的气氛感染,罗颖兮有些哽咽起来。

陶瓷沉默。

怎么会不记得呢,罗颖兮送他的那一块被表叔扔进了灶炉里,后来又买了一块一模一样的,那块磁带曾经陪他度过无数个孤寂凄冷的日夜,里面的每一首歌每一句歌词他都能倒背如流。

最后一首歌是夜星乐队的灵魂歌曲——《昨夜星辰》。

五万人再一次大合唱时,很多人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站在了座位上,声嘶力竭地跟着音乐吼叫起来。

罗颖兮和艾美激动得都哭了。

罗颖兮最疯,像个小女孩一样毫无形象地大喊大叫,“戈锐——戈锐——我爱你——”

此时,大屏幕上一一闪过当年夜星乐队成员的各种照片。

而另一个大屏幕则是戈锐站在夜星身边,一只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的画面。

看着场上那两人一个唱歌一个打鼓,默契得一如十年前,看着戈锐一直等待的人奇迹般回到了他的身边。

陶瓷想,故事该大团圆结局了吧。

他从未如此深刻地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一个观众,一个无意间参与了男主角们的故事,最终被打回了原状的群众演员。

他一直忍耐着,最后还是受不了了,《昨夜星辰》唱到二分之一处他找借口要去卫生间,匆匆离场了。

他不知道的是,最后这首歌唱完时,戈锐说了三句话。

“再见,夜星……”

“再见,青春时光……”

“再见,我曾经的爱……”

四十八

戈锐新年演唱会后的第二天清晨,郊区墓园。*****

戈锐身穿一件黑色羊绒大衣蹲在墓碑前放下了一束带着露水的白色玫瑰,然后拿出一块手绢专注地地擦拭着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和碑上的铭文,身穿黑色羽绒服的夜星则在一旁一撮撮拔去墓碑附近的杂草。

“妈,阿星回来了,他来看你了。”戈锐凝望着相片上笑容温柔的女人,轻声道。

夜星低声喊了句,“阿姨……”

然后声音忽然就哽住了,戈锐的眼眶也有些泛红。

过了好一会儿,夜星问:“你经常来看阿姨吗?”

戈锐摇头,“很少,不敢见她。”

夜星不再说话。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坐在墓碑前,直到朝阳冉冉升起,阳光洒在两人身上,戈锐起身道:“我们走吧。”

夜星说:“等一下。”

他双膝跪在地上,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走出墓园,上了车,车子开出去很远,快到市区,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直到戈锐的肚子发出咕哝声,夜星道:“去吃早餐吧。”

“你想吃什么?”戈锐问。

夜星想了想,道:“以前杏花巷那家早餐店还在吗?我记得我们以前上学时经常去他家吃牛肉面,他家老板很厚道,肉又大块又多,汤头和面的味道也很正……他家店名叫什么名字来着?这么多年了,我都想不起来了……”

戈锐对这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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