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言情总裁 > 嫣然一诺不言中 > 分卷阅读227

我想我应该是拒绝掉他的提议的。

一路跟着他到了他朋友家,我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会答应他的建议。

可能是因为跟他在一起久了,脑子也出了问题?

为我们开门的男人我很眼熟——没错,就是那个唯一同他一起去面馆吃过面的人。

而他的妻子则是个漂亮又知书达理的女人,即使是同样身为女性的我,也觉得美的惊为天人。

我盯着她那白皙的皮肤,柳叶眉,桃花眼,长而浓密的睫毛,不点而朱的樱桃小口,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曾经看过的《聊斋志异》。

蒲松龄大师笔下的狐仙也不过如此吧?

当然,我所说的狐仙决计不是什么坏蛋,而是那些个美的不似凡尘又心地善良的好妖精。

“你好,我叫言美玲。这是我丈夫林鸿。很高兴认识你,程嫣。我们经常听清晖提起你。”

那个妻子——也就是言美玲,落落大方的朝我伸出了手,笑容开朗。

我小心翼翼的握住那只纤纤玉手,有点怯怯的说,“你好。”

然而话音刚落,我便发现了有些许不对。

“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狐疑的问。

言美玲朝那个男人努了努嘴,“清晖告诉我们的啊!”

我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那个男人——好吧,从此刻起我姑且叫他林清晖,毕竟也算是正式认识了——林清晖只是不好意思的红着脸挪走了眼睛。

不得不说,我真的好奇的不得了。

我们几乎没说过什么话吧?知道名字不算奇怪,毕竟爸妈天天叫,可是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姓的?

不过很显然,我什么也问不出来。

就这样,我暂时住进了言美玲家,这一住,便是大半年。

言姐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而且厨艺也非常的高超,怪不得鸿哥——也就是林清晖的朋友林鸿——没有任务的时候每天都会准时回家吃饭。

当然,还有那个不得不提的男人——林清晖。

或许是因为我家的面馆没了?

他似乎很热衷于每天晚上跑到言姐家蹭个饭。

又或许是因为他曾经那近乎舍命的行为,我对他已经没了那么多的反感,偶尔也会刻意和他搭话。

他的话依旧不多,但是却总知道我需要什么,即使我从未开过口。

我逐渐体会到他的温柔,也体会到,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有了些许变化。

只可惜好景不长。

在即将步入1993年的除夕夜,那个本该是阖家团圆的日子里,林清晖却因为执行任务而中刀,重伤昏迷,躺在了医院。

我跟随着言姐和鸿哥急匆匆的赶往医院看他,从言姐略微心疼的语句中,这才知道了许多关于他的事。

原来他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弃儿,虽然很幸运的被因为某些原因一辈子未能结婚的养母捡来并当成亲生儿子一般的疼爱,可在云川念警校之时,在崧北的养母却因疾病不幸离世了。

鸿哥是云川人,又与他是在校时就很好的朋友,鸿哥的父母也几乎拿他当成另一个儿子,所以在他处理好养母的丧事后,孤身一人的他便留在了云川。

“或许是幼年的经历吧,他总是很不善言辞。其实他第一次去面馆吃面的时候,似乎就对你一见钟情了,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说,为了见你只能每天晚上去吃面。但是一个小警察一个月就百八十的工资,交了房租和水电费哪里还有那么多剩余的钱?所以他才挑了最便宜的面。他说,就算是吃到想吐了,可见到你,也都值了。”

言姐将避免冷掉而包了层层毛巾的铁饭盒放在他的病床头,叹息着又说道,“这小子又傻又楞,估计给妹妹添了不少麻烦吧?也是难为妹妹了。”

怪不得他会有些自卑自己的身世。

怪不得他会说那些没头没脑的有些“轻佻”的话。

我有些怔愣的看着病床上那张比平时更加苍白的容颜,心中再次划过一丝异样。

言姐走后,我借口想外出散步,独自一个人返回了病房。

幸运的是,这会儿并没有谁在他的旁边。

我坐在凳子上,静静地凝视着那个人的容颜。

病床上的他嘴唇丧失了血色,双眸紧紧的闭着,透过那张憔悴的脸庞,我似乎可以看到他总是红着脸不好意思的模样。

一见钟情吗?这样梦幻的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吗?

想想我曾偷听到的他和鸿哥关于他喜欢的女孩的对话 —— 棕色齐耳短发,白,大眼睛,酒窝......

这样一个个对过来,似乎我真的具备这些特征,只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会是自己。

鬼使神差的,我伸出了手,轻轻的触碰了他厚厚的眉毛。

意外的柔软。

收回了手,我轻轻的捂了捂自己的胸膛。

那里有颗心似乎正在极速的悸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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