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兔 > 重生耽美 > 风雨飘摇 > 分卷阅读7

拳击手一圈击倒,我瞬间顿悟,他人听不出来的声音,可并不意味着我会听错——这是那个刺死我的人妖!

☆、第 11 章

你大爷,我重生第一次来就遇到了他,我该说这是我神机妙算的具体体现吗?从内心来说,其实我更希望我不要再看见他。

从我死的角度来看,我在□□的时候死在他身体里,这对我来说怎么着都是黑历史,当然,我想对他来说也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

但表面上我还是很镇定,只是他刚刚说的那句话我也没那精力挺清楚,模模糊糊的有个大概,好像是勾搭的必备用语,这里有人吗?

我回神道:“没有。”你已经坐下了,还问我干什么?我忍不住内心翻滚的白眼。

“先生请问怎么称呼?”

“你可以叫我安”

我明显看到对面的他神色有异,不过我淡定的拿起酒杯,说道:“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他僵硬的笑笑:“先生让我想起一位故人。”

“哦?”我摆出一副是吗的神色。

“嗯,他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人。”

被称为他这辈子唯一的爱人的我暗暗无语,你都把老子杀了还爱我。

“先生你是本地人吗?”

“是。”

看我一脸意兴阑珊,他还没有退却,“我也可以叫你安么?”

“行,”我笑笑,“随意好了。”

“安,我叫蒋琛。”他这么一句饱含深意的话令我一颤,我确实不知道人妖的名字。

有进步,之前老子死的时候都不知道你有一个那么男人的名字,之前他告诉我名字的时候那嗓音微哑的我立马就半硬了,只是说出的东西却是‘蒋晓晓’,弄得我无数次用我甜蜜到呕的音调叫他。

现在想来,我恨不得立马扇自己两耳光。被一个男人骗到这种地步究竟是我退步太快还是对手实力太强?

“好。”我隔了会儿,答道。

“安你不喜欢说话?”

“没有。”我不喜欢和你说话而已,估计我表现的挺明显的,蒋琛在之前和我在一起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过那么多话,现在连续问我那么多话看样子也是新身份新模样了。

我就着暗暗的灯光仔细打量他。其实他男人的模样比女人更有味道。柔中带钢,和我说话的这几分钟内气质依旧温润体贴,皮肤是黄种人应该有的健康肤色,他眼睛里带着令人舒适的感情,身财鹄纯瓷先ジ有一股禁欲的味道——是我喜欢的类型。

男女通吃就是这点不太好,和对手过招过着过着就被拉远了。

当我想明白准备起身走的时候,蒋琛比我先一步起身,他飞快的看了我一眼就到了酒吧中心。听到一阵阵的喧闹声,我想,挺好的,有人喝醉打起架来了。

我今天的计划也差不多完成了,那就还是回去睡觉算了。

我看了看跻身进入人圈只剩半个头露在外面的蒋琛,他好像感应到我的视线朝我这个方位看了一眼。不过我没有理会,匆匆的给了个眼神就兀自走了出去。

当我坐进车内,车窗上落下一阵急切的声响。我看了看那张尾随追着出来带着急迫的脸,摇下车窗带着调侃道:“yī_yè_qíng就不必了,你真的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可以、可以给我一个你的联系方式吗?”看来是一路跑过来的,蒋琛气都没顺过来。

“不可以。”我笑看着他,内心爽快。

蒋琛的脸色刹那间有些青白,在这座城市要找一个人其实不简单,所以他才有那么一瞬间的无望,“为什么?”

我没想到我会这样想他就是我们再次见面犯的第一个错。蒋琛脸色青白没有一丁点原因是因为他害怕找不到我。他都杀了我我现在都没找他计较只是下了个不知道会套住谁的套子,他还想怎样?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在为一个中长篇备稿,时间紧而写法使然,让我个人觉得20万字真的要好多个番外。我的正文是不过15w的设定,注意,是应该不过。

懒得先开文,先在这里说算了。

名字是《四合院的老街》。

而后就是之前更了一章的《初恋就他妈的动人》这个文是慢文,和风起系列一样的长篇慢文。主要是写长篇要我时间和精力多,这两东西真太珍贵了嗳。

如果有喜欢《郝玉如封》的朋友,可以看看的,我会不定时的更新。目测5-8w字,需要提前一说的是没有存稿。日后更了我会在这种能说话的地方提提。

谢谢大家。鞠躬。

☆、第 12 章

(写完上一章的时候去看了个消息,顺便说了几句话。本来这段时间真的是挺难受的,难受了好久,觉得天高地远的皇帝高终于要秒杀自己的小心脏,结果发现,还是有继续下去的动力。这一章会放到模拟中东,纯属幻想--)

而我这个时候仅仅觉得这个问题真的太幼稚了,我摇起车窗就打算开走,硬生生的把那张脸隔绝在外。

蒋琛却一个箭步冲到车头,像个没有二十岁的愣头小子那样伸开手臂挡在车前。车头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把他在黑暗里的脸照得无比清晰。我透过车窗认真看了看那张曾经亲吻过的脸,却听不到他张开的嘴唇在说些什么。

我内心一阵荒芜。我想起我在上个任务里完成时候的期待,那是一种终于在功成之后渴望与一个自己好不容易喜欢或是在意的人分享的急迫。

而蒋琛送给我是对等的黑暗。这是我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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